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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要闻

法律、法学与法治 ——王新清教授为法学新生讲授开学第一课

2019-09-06


信息中心讯

 9月3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王新清教授为2019级法学本科新生讲授了主题为“法律、法学与法治”的开学第一课。讲座由政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教授主持。

﹝吴用教授主持讲座﹞

  讲座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是“法、法律和法律体系”“法学”“法治”和“中国的法治建设”。在第一部分,王新清教授首先对“灋”(“法”古字)字进行了解构阐释,介绍了代表远古神明裁判的“獬豸”的故事,并引用《左传》:“夏有乱政,而做禹刑”点明法律起源。接着他详细叙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并介绍了法律体系的划分方法和基本架构,使新生们对法律有了更全面宏大的认知和了解。

【王教授教授激情讲座】

在讲解“法学”阶段,王新清教授通过对法学的定义,引导法学新生明确法学研究对象、德法兼修的学习目的以及学习的基本方法,介绍了“解释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实证分析方法”“系统研究方法”等多种法学研究方法。他希望新生在法学道路上仰望星空,脚踏实地,秉持高尚的理想,用正确的方法,向正确的方向迈出坚实的脚步。

【同学们认真聆听】

在“法治”部分,王新清教授首先比较了神治、人治和法治三种国家治理模式,并通过引用梁启超的“圣人之治出于己,圣法之治出于理”,说明了法治与人治的区别;通过介绍中国古代法家的主张与西方法治逻辑起点,启发新生思考法治产生的原因以及在治理国家方面的价值与功能。

随后,王新清教授分享了他对我国法治建设的思考。通过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法制建设重要论述的讲解,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深刻剖析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背景和现实基础,提出了他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思考。

讲座最后,王新清教授寄语社科大法学学子:学习研究法律要有高尚情怀,要有责任担当,要有宽阔视野,要有大历史观。学成后勿忘初心,认清新时代法科学生所担负的发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使命。王新清教授的讲座结合了大量的史实和数据,深入浅出,为新生呈现了一场精彩纷呈的法理盛宴,在新生的心里播下了一颗热爱法学、崇尚法治的种子,开启了2019级法学专业新生的法学之旅。


撰稿:胡塞北 曾吴桐

摄影:魏诗月

责任编辑:胡贺

审校:吴用、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