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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动态

【常规项目】关于报送2020年高等研究院研究任务的通知

2020-01-03

各高研院:

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非实体性研究所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2020年高等研究院研究任务,现要求各高等研究院报送2020年研究任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

研究周期为2年,每项资助经费15万元(含出版费),符合以下其中一项即可申请结项:

1.在核心及以上级别期刊(含在三报一刊上发表理论或学术文章)发表学术论文3篇;

2.出版专著一部。

每个高研院最多可同时设立2个重大项目,已立项目结项后方可设立新的项目。

二、学术调研项目

研究周期1年,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

考核要求:最终成果形式是调研报告。调研报告经高研院学术委员会鉴定后方可结项。

三、学科建设项目

可从重点建设学科、交叉学科、优势学科等角度,拟定若干学科建设方向,对符合建设方向的成果,给予资助。可由项目负责人选择课题资助或后期成果资助。(希望设立此类项目的高研院,请事先咨询科研处)

四、出版资助

各高研院可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科研成果出版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自行拟定资助书稿细则。高研院需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提交详细信息:拟申请出版资助的成果的题目、作者、书稿草稿等。如有其他情况可以向科研处具体说明。

出版机构应为国内注重学术、有影响力的出版社。

考核要求:原则上应在该年度完成出版。

五、学术会议

以高研院名义主办或承办的学术会议,均需报送会议计划批次(超过50人的会议必须按通知要求提前报社科院科研局审批)。

高研院组织学术会议需在会议召开前(至少1个月),报送会议申请材料、履行报批程序。

考核要求:申报的会议计划按时完成。

六、考核方式与评价标准

1.高研院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需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某高等研究院”,且不得同时标注校内其他项目资助字样。

2.高研院以自然年度为时间单位进行考核,考核时间暂定为202012月中下旬。

3.评价:

年终将参照社科院非实体研究机构的考核模式对各高研院工作进行考核、定级。

考核指标:

1)重大项目、学术调研项目、学科建设项目执行率;

2)成果质量和数量;

3)活动的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

4)其他。

七、经费管理

1、重大项目、学术调研项目单独编制预算,学科建设项目可选择以课题经费形式申报或后期成果资助形式申报。

2、项目经费不含会议和出国所需等费用(因研究需要,学术会议、出版资助按照上述规定单独申报,由科研处统一管理,项目经费报销由科研处统一审核。国际交流差旅费因属归口管理,应向国际处报请年度计划及经费)。

八、大学支持高研院开展各种形式的科研工作。如希望开展新方向、新形式、新内容的科研活动,或在课题经费、预算等方面有建议,请提前与科研处沟通,科研处将竭诚为各高研院各项创新性科研工作提供最大支持。

九、报送材料与联系方式

报送材料清单如下:

12020年度工作计划汇总表;

2、项目申报书(重大项目、学术调研项目、学科建设项目课题资助类);

3、学科建设项目申报表(后期成果资助类);

4、出版资助申请书;

5、高研院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含委员签字、会议表决结果、推荐立项结果)

各高研院于202032日前将报送科研处,同时提交全部电子版(邮件标题注明某高研院2020年研究任务材料)。

联 系 人:赵燕 蒋甫玉

话:81360019

箱:kyb-ucass@cass.org.cn

点:研究生教学楼319

科研处

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