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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要闻

我校牛紫光同学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2018-10-12

第一排中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同志

第三排右六为牛紫光同学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我校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牛紫光荣获由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政治部、机关党委组织评选的“优秀法律实习生”称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接收了第五批50名法律实习生。我校牛紫光同学通过校内层层选拔,经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考核,从全国近五十所重点院校推荐的百余名同学中脱颖而出,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批法律实习生。

回忆起这段受益匪浅的最高法实习经历,牛紫光同学感触颇深。“半年来我分别经历了两种不同的法律实践,作为最高法行政庭的实习生,我在实习导师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参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部分条文的辅助起草工作,参与辅助审判、司法调研和综合行政等工作,提高了司法实践能力;此外,我作为社科大法雨科技团队一员,秉持着做‘大众的法律服务平台’的理念,深入一线了解基层法律需求。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法律实践使我对我国的法治事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也更加坚定自己投身于中国法治事业的信念。正如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上勉励法律实习生们那样,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感恩时代、不负时代,把个人成长同时代发展紧密相连,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实现人生价值。”

图为牛紫光同学在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工作座谈会上发言

我校始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自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制度创设以来,我校始终高度重视,积极推荐优秀学生参与实习,成效显著、反馈良好。我校将继续坚持推动完善法律人才跨部门培养机制,为人民法院输送优秀的法律人才。2018年7月,由我校推荐的李嘉同学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法律实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