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社科院《全院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启动我校革命文物名录登记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按《全院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方案》精神,核实登记我校符合要求的革命文物,请于8月23日前将《革命文物候选名录表》发至邮箱。
征集范围:
1.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抵御外来侵略、维护国家主权、捍卫民族独立和争取人民自由的英勇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光荣历史的实物遗存。
2.对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时期彰显革命精神、集成革命文化,全面展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展现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实物遗存。
3.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如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重大成就和重大事件的代表性见证物、纪念物。
革命文物可分为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如重要机构驻地、战斗遗址、烈士墓、陵园、纪念碑、故居、旧居、纪念馆、纪念堂等;可移动文物包含如出版物、纪念章、武器、个人用品、信件等。
联系人:李会 电话:13552234427
邮箱:lihui@ucass.edu.cn
附件:
1.全院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方案
2.革命文物候选名录表
科研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