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和摸底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办法》、《关于对我院工作人员现有兼职情况进行摸底和规范的通知》已经下发,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人员兼职管理办法》(社科〔2019〕党组字187号)正式印发时间(2019年11月5日)为分界线。
二、对于文件印发之前已有兼职,在《兼职台账》表格中登记,无需填写审批表。学校党委将对本单位人员现有兼职情况进行集中审议,按照文件要求对违规兼职进行清理规范。
三、对于文件印发之后新任兼职,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材料、程序、时间审批,并将审批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抄送驻院纪检监察组、直属机关纪委备案。其中,所局级干部兼职情况须由人事教育局完成审批程序后抄送驻院纪检监察组。
四、学校将党委审议情况、违规兼职清理规范情况形成工作报告,附整改后的《兼职台账》,报人事教育局。
以上对工作人员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办法,校属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请于2019年12月9日之前完成对工作人员现有兼职的摸底和规范,并向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兼职台账(见附件,请在校园官网http://www.ucass.edu.cn“学校概况—组织机构—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文件下载”栏目中下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楼3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组织部邮箱dwzzb@ucass.edu.cn。学校将根据情况,对校属各单位、各部门进行抽查,存在违规情形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
2019年12月3日